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有:1.青少年法制教育社会环境有待改善。2.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有待创新。3.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有待提高。4.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有待加强。为此建议:
应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各部门的整体工作中,并通过“法治”的手段加以保证。其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创建社会法治文化,让青少年感受到事事依托法制,处处体现法治的社会氛围,从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深入研究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构建新型的课程标准和课堂环境,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地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纲要,按照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结构,分学段(小学低、中、高,初中,高中)编写法律知识系列读本,做到科学系统、上下贯通、内容衔接、由浅入深,并将《读本》纳入地方教材统一配发。将中小学法制课作为必修课,明确规定相应的课时和评价标准,以学分形式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同时要深入研究探索包括显性课程(知识课程、校本课程、活动课程、实践课程、模拟法庭等)、隐形课程(规章制度、道德规范、法制环境、法制文化等)和社会课程(社区教育、专题参观、法庭听审、传播行动等)在内的课程形式,充分发挥大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做到明理与导行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有效地落实教育目标。
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与各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创建普法基地,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综合效益,普法宣传教育基地要贴近学生,功能多样,如法制展厅、普法讲堂、模拟法庭、图书阅览,视频播放、教育活动等,体现教育的实践性,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与此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好校内广播站、校园电视台、学校刊物,特别是校园网站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研究开发网络法制课程、网络法制活动、网络法制游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途径。
各学校一方面要通过招聘和转行,培养自己的专职法制教师团队,逐渐成为教学主体,另一方面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警官、矫正官、律师)、政法战线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法律专业大学生做兼职教师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实践活动,参与学校的法律教学工作,补充专业师资不足的缺陷,更好地落实教育大纲的要求。
建立新型的“三结合”管理机制,让社会和家长参与管理、教育和监督;建立社会监督保障机制,让家长参与对教师和学生的评议;建立多方联动的教育机制,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服务教育;建立学生评价跟踪机制,关注学生发展过程;建立法律实践机制,为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搭建平台;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对规划、课程、教师等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师资队伍培训机制,长、短期培训相结合,上级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业务培训和知识培训相结合。